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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一期央视法制系列节目《谈事说理》之20190217《还不清的“借款”》 作为社会热点引发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其案情复杂离奇、扑朔迷离,一时间成为法制媒体聚焦的对象。
这就是北京市兆亿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一起涉及套路贷犯罪、黑社会犯罪以及虚假公证、虚假诉讼的内蒙古钟启民民间借贷纠纷案,此案近期在内蒙古包头地区引发了轩然大波。
当事人钟启民与北京兆亿律师团队的精英律师们呕心沥血、困心衡虑,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八年抗战式维权斗争,最终峰回路转,突破重重艰难险阻,以钟启民的胜诉夺取了最后的胜利!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内02民终1584号》
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磊鑫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本院予以纠正。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三)项规定,判决如下:
二、撤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2016)内0203民初3995号民事判决第三、四项,即三、被告察右后旗磊鑫石英石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四、驳回原告刘焕存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刘焕存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04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上诉人王树义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0400元,由被上诉人刘焕存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